一、会计职称体系
会计专业技术资格(会计职称)由财政部、人社部共同管理,分初级(助理会计师)、中级(会计师)、高级(高级会计师)。
初级会计:考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和《经济法基础》,高中以上学历即可报考,每年5月举行。
中级会计:考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《财务管理》《经济法》,需大专以上及相应年限,两年内通过三科。
高级会计:考《高级会计实务》,通过后参加评审,需发表论文、有业绩成果。
二、注册会计师(见第4部分)
注:注册会计师由财政部监督,但发证由中注协负责,此处不再重复。
三、资产评估师
证书归属:原由财政部管理,现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,财政部监督。考试设《资产评估基础》《资产评估实务》等四科。
执业范围: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企业价值评估、无形资产评估等,是金融、投资领域重要资质。
